关于推荐我校优秀项目参与第四届广东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的通知

2023-04-24 17:42:47 来源: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 点击: 收藏本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培育女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营造关心支持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第四届广东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以下简邀请2023年3月至5月举办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有关单位推荐本校优秀项目参赛我校拟推荐项目参与邀请赛“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项目参与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打下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邀请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原则中途不得换人

二)参赛项目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1名为女性,参加路演的项目须有女性参赛人员。

三)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应有1名以上的指导老师。

参赛组别和对象

“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本次推荐参赛的创意组项目和创业组项目合计不超过5个,其中,创意组项目最多不超过4个

(一)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被推荐参加邀请赛时未完成工商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被推荐参加邀请赛时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8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邀请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港澳台参赛申报人可以适当放宽学生身份的要求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女性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不少于10%,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评审规则

一)评审规则

初赛及决赛参照最新版中国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职教赛道创意创业组的评审要点进行评审评审规则另行通知

(二优胜奖评奖

采用专家网上评审的方式,创意组排名前30%的项目进入决赛,创业组排名前45%的项目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项目获得优胜奖

(三决赛与金银铜奖评奖

创意赛排名前15%的项目创业组赛排名前25%的项目进行决赛现场比赛,采取项目路演和答辩方式,决出本赛道创意创业组金奖、银奖。进入决赛但进入现场比的项目获得铜奖。

、奖项设置

赛道

类别

奖项

名额

奖励

“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

冠军争夺赛

冠军奖

1

荣誉证书

亚军奖

1

荣誉证书

季军奖

1

荣誉证书

“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

创意组

金奖

5%

奖金+荣誉证书

银奖

10%

奖金+荣誉证书

铜奖

15%

荣誉证书

优胜奖

若干

荣誉证书

创业组

金奖

10%

奖金+荣誉证书

银奖

15%

奖金+荣誉证书

铜奖

20%

荣誉证书

优胜奖

若干

荣誉证书

项目参赛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晚21:00

参赛步骤

1.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参赛申报问卷https://www.wjx.cn/vm/tx0Xewv.aspx#

2.澳门威尼克斯人网站汇总申请,并向组委会提交项目名单,组委会分配参赛系统账号和密码,各参赛项目通过邀请赛线上系统填写上传参赛有关资料,并根据组委会通知参赛。

 

参赛联系人:老师  

电话:020-85212265

 

附件:

附件1 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女大学生创新创业邀请赛的预通知.doc

附件3 邀请赛日程.docx

附件2 “互联网+”创新创业赛道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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